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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讯 只因“定”和“订”一字之差,李女士眼看着自己交纳的5000元购房押金要不回来了。多亏黄务工商所出面协调,事情才得已解决。 日前,李女士在市区机场路某房产中介处看中一套阁楼,看房次日交了五千元定金。几天后,李女士再次来看这套房子时,发现房子有些情况与中介原来介绍的不一致,加之家人 坚决反对,李女士遂到中介要求退回定金。但中介表示,合同上写明已交的5000元钱属于“定金”,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李女士当时就傻了眼,随后投诉到黄务工商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中介的说法没有错,但考虑到李女士的经济能力,经过协商调解,中介同意退回一半定金。 (良举 小杰 薛伟 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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