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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泉组合歌手陈羽凡“丢房案”双方达成调解

作者:不详 来源:北京晚报 更新日期:2007-12-17 阅读次数:


 
  今天上午,购房6年却始终没拿到房的歌手陈羽凡与开发商在东城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返还陈羽凡包括首付款在内的40万元损失。

  陈羽凡诉称,2000年10月,他购买了位于东城区东四十条海运仓危改小区华普花园的一套总价为134万余元的房屋。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01年12月30日,但至今开发商未通知业主收房。因此,陈羽凡要求退房,并将自己已付房款以及利息、保险费一并退还。而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陈羽凡没有及时提出退房要求,只同意退房并返还首付款,不同意支付利息。12月1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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