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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日起至明年6月,山东济南市建委、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房管局、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城管执法局等五部门将联手出击,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其间将集中整治五种不良行为,让老百姓买上放心房、明白房。
其一,整顿和治理无证售房行为。无证售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自行或委托经纪机构,以认定、登记、选号等各种方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的行为。
其二,整顿和治理囤积房源等行为。主要是对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或者房地产企业纵容雇用工作人员炒作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其三,整顿和治理房地产经纪违法行为。对于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过程中非法赚取差价、占压资金,以及通过赠予方式进行房屋交易代理逃避营业税等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其四,整顿和治理房地产广告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销售广告,在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其五,整顿和治理销售合同违规行为。对未按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制定的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以及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本次检查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拉网式清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普遍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完)(记者 尹玉涛 实习生 刘颖 通讯员 关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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